2011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实施方案

作者:安徽高教网 时间:2012-03-14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规划纲要精神,确保我省2011年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比赛顺利实施,同时为我省参加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做好准备,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1.大赛名称:2011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比赛时间:2011年4月22-24日,22日报到,23-24日正式比赛。

3.比赛地点:各项目承办院校所在地。

4.比赛项目:机器人、机械部件创新设计与制造、光伏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自动线安装与调试、汽车检测与维修、芯片级检测维修与信息服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三网融合与网络优化、植物组织培养、护理、营销策划11个项目。

二、基本原则

1.技能竞赛与教学改革相结合:以技能竞赛为平台,努力适应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引导高职教育教学改革方向。

2.高技术与高效率相结合:企业主导并实质性参与赛项设计,全面提供技术支持和后援保障,突出先进工艺设计技术、产品制造技术、控制技术、流程管理优化技术、现代信息技术的实际应用,重视质量与成本意识、绿色环保与节能减排意识、社会责任与服务意识的体现。

3.个人发展与团队协作相结合:高职组竞赛均为团体赛,在展示个人风采的同时,注重考察选手的职业道德与协作精神。

三、比赛项目及承办院校确定办法

围绕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结合全国技能大赛的有关要求决定比赛项目;根据我省各高职院校的专业优势、实训条件和三年来参加全国技能大赛情况决定比赛项目承办学校。

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承办“机械部件创新设计与制造”、“芯片级检测维修与信息服务”、“植物组织培养”等3个项目;

2.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承办“机器人”、“信息安全应用技术”和“自动线安装与调试”等3个项目;

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办“汽车检测与维修”项目;

4.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承办“营销策划”项目;

5.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光伏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项目;

6.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办“三网融合与网络优化”项目;

7.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承办“护理”项目。

四、时间进度安排

1.3月23日下发竞赛通知;

2.3月25至29日各参赛院校报名(地点:高教处904房间);各院校参赛名单如需调整,请于4月15日上午反馈高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3.3月30日之前各项目承办院校提交竞赛项目文件,包括竞赛规程、技术规范、竞赛须知;

4.3月31日至4月1日竞赛项目文件公示,征求意见;

5.4月16日报名汇总、反馈至各赛点;

6.4月17日各赛点公示选手名单;上报各竞赛项目实施方案、日程安排、竞赛指南;

7.4月18日制作有关证件、各赛点资料等;

8.4月中旬实地查看各赛点准备情况;

9.4月21日评委专家报到,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布置评判工作;

10.4月22日参赛队伍报到、开领队会、选手熟悉场地、安装素材、调试好设备、封闭赛场;

11.4月23、24日开幕式、正式比赛、评分、闭幕式、颁奖仪式;

12.4月底召开各项目承办院校会议,总结省级大赛;

根据全国技能大赛有关要求与省级大赛结果,组建全国大赛代表队并进行集训,备战全国大赛。

五、项目文件制定

1.制定主体:由承办院校牵头,企业专家、其它院校、外省专家参与制定;

2.格式要求:项目文件要求格式统一,主要由竞赛规程、技术规范、竞赛须知三部分组成。具体格式按筹备会议要求制定(见附

件1);

3.内容要求:既反映先进技术、管理要求,又贴近行业需求、符合企业实际;比赛设备、软件要求兼顾大多数参赛院校,力争与教育部2011年相关比赛项目内容一致(“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规程概要已在高职高专网技能大赛专栏中列出)。

六、组织机构

1.成立2011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筹备工作组。组长:储常连;副组长:张庚家、梁祥君、7所承办院校院(校)长;秘书:严萍、孙玉、朱永国。

2.各项目承办院校成立竞赛领导小组,领导比赛,统配各方面资源,组长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纪委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进行全程监督。

3.各项目成立筹备工作组。负责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报送高教处;负责本项目比赛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组织等筹备工作。

4.比赛承办院校负责成立各项目专家组。负责起草制定相关项目竞赛规程、技术规范、竞赛须知等文件;负责向各参赛院校提供该项目的咨询工作;负责该项目的命题工作。命题要充分考虑技术先进性、适用性,体现教学改革与发展要求,又能充分展示学生技能和团队协作精神。

项目承办院校要立足全省大赛的角度组建项目专家组,专家要由本校专业骨干教师、省内外兄弟院校专业骨干教师、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各占三分之一;专家要求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职业道德高尚。

5.比赛承办院校负责成立各项目评委专家组和仲裁委员会,项目承办院校要从省级层面组建项目评委专家组和仲裁委员会,评委安排实行回避制度,保证评委的高水平、高素质,确保大赛公平、公正。评委数量根据项目性质、竞赛规模等实际情况由承办学校确定。

6.各比赛项目其他工作人员由承办院校负责安排。

七、工作机制

1.大赛实行承办院校负责下的与企业共同举办制,校企双方均不得以营利、私利为目的。承办院校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技能大赛为契机,深度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合作企业应为本校长期、深度合作企业,有关比赛的校企合作事项由承办院校与企业商定,企业冠名只限在比赛项目前冠名。

2.各项目承办院校要与高教处形成经常沟通机制,大赛文件、项目专家和评委、具体实施方案等比赛有关事项须及时报送高教处审核、备案。

八、其它事项

1.高教处在安徽高教网高职高专栏目开通“2011年安徽省技能大赛高职组比赛专栏”,有关比赛事项在此栏目公布。要求各承办院校在本校校园网上设置“2011年安徽省技能大赛高职组比赛专栏——XXXX项目”,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及时公布承办项目有关内容。

2.各项目承办院校要立足全省大赛的高度,统筹谋划,精心考虑,扎实推进,认真做好大赛预案并上报高教处,确保大赛取得圆满成功。

2011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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