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多媒体教室是学院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为保障多媒体教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其得到合理、高效的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多媒体教室使用人是多媒体教室使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应对使用多媒体教室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实验实训中心对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承担维护及维修责任;教务处负责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安排。
第二章多媒体教室的使用范围
第一条凡属学院正常教学计划内的教学,均可使用多媒体教室进行教学活动。
第二条 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其他会议、讲座、学生社团活动等非教学活动,按学院规定程序完成报批后,方可使用多媒体教室。
第三条在学院规定许可内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多媒体教室的申请使用程序
第四条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进行教学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在接受教学任务时,提出使用多媒体的申请要求,由教务处核准后统一安排。
第五条非课表内的临时教学活动,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应至少提前3天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由教务处安排教室。
第六条会议、讲座、学生社团活动等非教学活动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时,主办单位需按照学院的规定程序报批,凭签字盖章的活动审批表方可安排教室。
第四章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守则
第七条首次使用多媒体教室,使用者必须提前到多媒体教室了解教室状况,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安装、试运行所用教学应用软件。
第八条使用人填写好登记信息后,才能领用教室的多媒体控制柜钥匙,要及时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和齐全,并严格按操作程序规范使用。
第九条严禁在电动屏幕上写画;严禁将粉笔、黑板擦、液体、易碎物品和杂物留在中控台上,应保持屏幕及中控台的整洁。
第十条使用过程中遇到设备故障或其他问题,不得更改硬件的连接或设置,请及时与管理维护人员联系。
第十一条使用完毕后,使用者必须按程序关闭投影仪、计算机等多媒体设备,切断电源,锁好控制柜。
第十二条使用者必须及时将控制柜钥匙交还管理室,将话筒归还原处进行充电,不得耽误其他使用者的领用。
第十三条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多媒体设备故障、损坏、丢失,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按校纪、校规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多媒体教室的设备维护
第十四条实验实训中心现代教育技术科为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排除常见的运行故障,对不能立即排除的故障,应迅速调换教室,妥善安排,并通知设备厂家维修,填写《多媒体设备维修记录表》。
第十五条维护人员要定期检查、维护教室的设备;定期清洗投影仪滤网;定期删除“过期”教学软件和课件;查杀计算机病毒。同时做好记录工作。
第十六条 维护人员要保管好各种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安装软件、保修证书,建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实验实训中心现代教育技术科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教室使用申请表
2、多媒体设备维修记录表
3、多媒体教室日常信息登记表
4、多媒体教室操作说明